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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猪头的精神家园

 

我的第一个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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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 Hong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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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今天,你中暑了吗?
某年夏天随便写的东西,当然又是我的猫咪调侃我的东西.........
天气实在太热了,我简直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就这样狠狠地挨了老天爷当头一棒。
记得是去年夏天,在成都最闷热的那段时间,有一次和朋友打的,出租车里面的空调非常强劲,到了地方后打开车门,一股热浪铺天盖地而来!让人觉得头晕脑涨,我突然觉得眼前一白,急忙抓住朋友的手叫道:“不好!我中暑了!!!”过了一会儿,觉得自己并无什么异样,却听到朋友笑得声震寰宇,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是自己的眼镜片上蒙了一层厚厚的水汽。害得我的那位朋友至今一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今天,你中暑了吗?”
说实在话,我挺不喜欢夏天的,冬天冷了,至少你可以穿得象个棉花宝宝,可是夏天天气一热,总不成你把皮脱下来吧。不过夏天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简单来说吧,假如你是个男人,走在街上总是会有看不完的风景的,毕竟现在卖女式吊带装裙短裤的老板都笑开了颜。不过正当我一度陶醉在其中的时候,我一位朋友的话点醒了我这梦中人,他说:现在夏天的姑娘越来越没有看头了,一流的全都嫁了老外出了国,你要看的话成本太高;二流的也都住进了洋房豪宅,钻进了小车里面,在街上你即使能看见,那也是惊鸿一瞬,马上就绝尘而去,简直不过瘾,还不如不看;而剩下的尽在街上晃荡,大部分也都是影响市容,小孩子看了晚上也会尿床。(当然如果你是位女同胞的话,我绝对可以为你作证,你不在这大部分之内。)这些话我想想也是,于是这夏天难得的一点乐趣,也就在这一席话里面化为一滩苦水了。
不过,如果你是恋爱中的男人,那么我可就又要恭喜你了!当然我不知道这个恭喜是不是切合你的实际情况,因为这是我结合我的实际情况而总结出来的,大家都知道,夏天的衣服便宜,如果你的女朋友也象我的一样爱打扮的话,那么你真的应该就近找个庙去烧三柱香,一件T恤或者衬衫,顶了天百来块钱,就可以把她哄得一整天笑呵呵的,性价比极高啊!你想想,如果换了是冬天,万一哪天她高兴,神经一短路,看上一件什么水貂皮大衣,唉,不说水貂皮了,就是一件羊绒大衣,那至少也要千儿八百啊,等着吐血把你。这就是夏天的好处,虽然可能要增加什么防晒霜,遮阳伞,防油面纸之类的开销,不过总地说来形势还是蛮喜人的。天下那里有十全十美的好事呢。
对啊,天下哪里有十全十美的好事呢,夏天恋爱中的男人其实也是有苦头的,如果你的女朋友有逛街癖的话,我劝你最好在夏天到来之前甩掉她,不要骂我破坏安定团结,良言往往都是逆耳的,真的,这点我深有体会,因为很不幸,我的女朋友就有这种癖好,更不幸的是,我偏偏是个喜好简单而且很懒的人,我单独出门的时候,哪怕雨再大,太阳再毒辣,也是从来没有打过伞的,可是偏偏她就把我看作了擎伞柱,我的朋友就常常笑话我:“古有托塔李天王,今有打伞蒲罗汉”。弄得我很是恼火,然而偏偏我又是个很老实本分的人,也就是说言辞木呐,做不了她的政治思想工作,所以就只有忍受热浪的煎熬,完成打伞的本职工作了。就这样,有一天,我和她正要出门,她又闹着要我带伞,我心里本来就很恼火,于是对她说道:“现在的这个天气打什么伞啊,接受一下阳光雨露,有利于身心健康成长嘛。”她恨了我一眼,一边接着抹防晒霜一边说道:“你看看外面,有谁没有打伞!太阳晒着这么难受。”我站到阳台上一看果不其然,正没有了语言,突然看到了一对夫妇和一个小女孩从对面的单元门里走出来,两手空空,我如获至宝般对她说:“快看!快看!那儿不是一家人都没有打伞!哎呀,还有那么小一个小女孩都不怕太阳!真勇敢!”她看着那一家人正要说什么,却突然发生了一件大出我意料之外的事,只见说时迟那时快,那可恨的一家人打开了楼下一辆本田雅阁的车门,象猴子一般跳了上去。只剩下我一个人呆呆站在阳台上瞠目结舌,她带着一种嘲讽的眼神冷冷的看了我一眼,我马上低下头去,心中充满了那种被陌生人出卖了的悲愤,乖乖地拿起了雨伞。灰溜溜地跟在她的身后出了门。
唉,这就是夏天。实在是让我讨厌,我想我楼下那一对晚上被我的廉价空调炒得睡不着觉,而每天遇到我怒目而视的夫妇也是这样想把。

- 作者: puhongyi 2004年10月4日, 星期一 13:52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我与摇滚(我的摇滚梦)
讲述的是我与摇滚之间的一点故事,我想在我的同龄人中间,这样的故事一定很多很多。
我与摇滚梦
我最早听摇滚,是在很小的时候,音乐界刚有崔健的年代,听惯了父母一代的抒情歌曲革命歌曲和咿咿呀呀的儿歌,忽然间见到街上多了一些穿着蝙蝠衫,喇叭裤留着披肩发的小青年,扛着小山一样的收录机,收录机里面就经常放着崔健的《一无所有》。觉得挺热闹,原来声嘶力竭配上乐也可以叫做唱歌的。但是要让我回忆当时的情景感受,我却对那些歌一点印象没有了,留在脑海里面最清晰的,却是记得经常收录机电池没有电了,放出来的声音就像一头老牛在牟牟叫,然后实在听不过耳了,就见那帮人从包里翻出一堆花花绿绿的电池,手忙脚乱地换电池。
这就是我和摇滚的第一次接触。

再后来进入了我轻狂的学生时代,耳边充斥的已经不是童年时的那些歌了,而换成了港台的无数流行歌曲,正值青春期的我一度沉迷其中,当时太想了解情呀,爱呀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滋味,便无可避免地陷入了其中,但是这东西久了,就腻了。当时,卫视音乐台刚刚能够被收看,而我家在的地方,又是我后来了解的最先开通的地方,它很轻易地就成了我最喜欢的电视台,里面播放的有很多歌是超出我当时毫无准备的思想的。我听不懂,但是我喜欢听。
摇滚给我带来的第一次震撼来自于崔健,就在那段时间,记得当时,我似乎生活在空虚之中,每天饱食终日,也不知道自己成天该干什么,好像一切都那么的稀里糊涂。有一天,我逃课回家,正准备美美睡他一个白日觉,临睡前无聊,打开电视,就看见了那个崔健抱着吉他,在凌厉的风雪里面跳着唱着:“快让我哭,快让我笑,快让我在雪地里撒点野……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当时我心里所受到的震撼是无可比拟的,崔健那含混的声音轻易地撕开了我外面的那层软软的外衣,我第一次发现了原来歌不但可以这样唱,世界也可以这样去看,我第一次睁开了我的眼睛,开始试图用自己的眼睛去认识这世界。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听摇滚,尽管含含混混,可是也隐约知道了摇滚精神的精髓所在。
可惜的是,在当时,摇滚在人们的心目里仍然是和另类紧密相关的,或许是出于偏见,人们一提起摇滚,就自然而然地联想起了街头上的小混混,这样的环境极大限制了摇滚的发展,但是却限制不了摇滚精神,国家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政策,人们的视野开阔了,能够拿来思考的东西也多了,可是迷茫却也更多了,在我这一辈人感受可能最深,当时我们的人生观世界观或者刚奠定。或者即将奠定,却忽然一涌而来如此之多的新事物,新思想,很多人都觉得很无助,很迷惘,都不知道怎样去面对这些东西,甚至不知道怎样去面对自己。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内地的摇滚的听众群在暗中悄悄壮大了,同时,中国的好多摇滚乐的先锋,如窦唯、何勇、张楚、唐朝等,也都在这个时候开始了自己的个人奋斗。

很多人都觉得在大学时光是一生里面最快乐的时光,我也一样,除了经常考虑自己的下一顿饭该到什么地方去蹭以外,我就没有觉得过自己有什么烦恼事。尽管偶尔断粮断烟,可是心中的热情却从来没有断过。而这种热情,却是摇滚最好的燃料。而大学里面宽松的气氛也正好是摇滚最好的舞台,我和我的一帮同学无可自拔地沉入了其中。
我读书的时候,CD还是奢侈品,MP3更是没听说过,磁带是唯一的选择,而且你似乎根本买不到摇滚的磁带,当时我们如果想要听,就只有用双卡收录机找盘空白磁带去录,当然还要有那支歌的磁带才行。听着那Copy过无数遍甚至有点走调的歌,想到有无数的人和我一样在听着这翻录的歌,就不由得感到热血沸腾。那种感觉现在在我的那套音色逼真的Pioneer音响里面却再也未曾找到过了。我想或许摇滚讲究的其实本来就不是音乐,而是那种直动人心的感受吧。
我不知道现在的大学生里面是否找得到我们从前的影子,从我的接触里,感觉现在的大学生似乎考虑的全是怎样才能在毕业后找到一份待遇优厚的工作,而对于自己心灵的认识的渴求,已经比我们当时黯淡许多了。
不管有什么事情发生,其实我最忘不了的还是在大学时的轻狂时光,那一幕一幕,都伴随着摇滚在我的眼前历历在目:
寝室里不知道谁拖来学生会淘汰的旧音箱,接上我们烂得连壳都没有了的收录机和偷实验室的器件自制的功放,推在窗台上气势汹汹地一遍又一遍放着唐朝的《国际歌》,引得窗台下一群人的围“听”。
临近毕业的那段时间,一众朋党从各方啸聚一处,这群被爱情馋了好几年又被爱情遗忘了好几年的汉子带着熏熏酒气,抱着上一代学兄留下来的那把吉他,就这样坐在学校女生宿舍的楼前,操起嗓子,毫无顾忌地就唱《一无所有》《花房姑娘》和《一块红布》。那天晚上还唱了很多其他的歌,引得楼上的窗户前支了无数的脑袋,我们身边也围坐了好多人。到后来居然也赢得了好多的掌声和好多的应和。也就是那一天,我发现摇滚原来不是用嘴来哼的,而是要用心来唱的。
这些事情连现在想一想都觉得酣畅淋漓。率性所为,无所顾虑不知道是多少人心底里的梦想,但是梦想之所以为梦想,那是因为她离我们太遥远。

毕了业,进入了我浑浑噩噩的打工族生活,开始了为五斗米折腰,摇滚在我心里依旧是一个梦,我对于窦,何勇等人的歌的接触也开始多了起来,他们的歌相对来说比较柔和,但是也非常一针见血,相当深刻。在纯朴的同时,也相当具有那种你细细用心一听就觉得有一种像被棍子打了一下的震撼的那种魔力。我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看到了这样一个词来形容这类歌:软摇滚。我觉得很贴切。
中国的摇滚歌手都是些才华横溢的人,他们的歌大部分都是由自己谱曲填词,编曲弹奏。但是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是一些很有思想的人,我们姑且不论这些思想是伟大还是渺小,但都绝对是他们自己的思想。
虽然听了这么久的摇滚,但是摇滚的概念在我的心里却越来越模糊,我越来越觉得摇滚其实并不是一种音乐形式,而是一种思维形式,它的精华全在于撕破人事物经过重重伪装的外衣,而把那最美丽的和最丑陋的东西赤裸裸地放在你的眼前。听摇滚其实并不是用耳朵,而是要用心用眼睛,还要用勇气!你必须拿出勇气用你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时至今日,摇滚虽然似乎摆脱了另类艺术,但是在很多人的心目里,依然不能接受。不过在全国范围内,新生摇滚的势力已经蓬勃发展了。明天,摇滚会是怎样呢?

前几天,在一个朋友的聚会里,遇到了一个叫老罗的人,听起朋友说过老罗的吉他弹得很好,是一个很有才气的人,可是我那天晚上才见到。他是一个在陌生人前带点腼腆的人,但是一旦谈起摇滚,谈起吉他,马上就变得滔滔不绝,一抱起吉他,眼中更是散发出了光芒。让人一眼就感觉得到那种执著。听说他的女朋友就是被他的吉他感动的,而当时他的情敌就在身旁,可是听完他的吉他以后,他的情敌或许就知道有的东西再也不能挽回了。
聚会上他为我们边弹边唱,在场的人都陶醉在了其中,感我至深的是他的一曲《钟鼓楼》和《姑娘漂亮》,他那直动人心的声音,至今仍在我耳边回响,我们很想感谢他,他让我领略到了那种面对面的,真实的人声的震撼力,特别是在那独饮独奏,充满了忧郁和感染力的吉他声中。
我想对他说一声谢谢。



这篇小文章并不是摇滚编年史,全是我凭记忆写成的一篇我和摇滚的点滴,所以有什么时间歌词歌名等记忆上的纰漏,大家还望睁一只眼闭一支眼。

- 作者: puhongyi 2004年10月4日, 星期一 13:50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玻璃杯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心情不是很好,或许任何人来看这个文章,都会觉得是一个人的胡言乱语吧,不过说实话,在现在看起来,我真的还是很喜欢这篇文章的!


又是一个头疼欲裂的早上,我从噩梦里醒来,如同一滩烂泥般摊在床上。无力地张开眼睛望着天花板。开始我这一天的第一次思想。
身边的女人似乎察觉到了我的醒来,也睁开了惺忪的睡眼,然后以类似梦游的动作钻出了被窝,跌跌撞撞走进了厕所,随着便是很大的声音从没有关紧的门里传出来。我的头似乎又疼了一分,我便寻思着我昨夜到底是干什么去了,可是脑子里却是乱糟糟一团。但是还没有等我得出结论,女人已经象幽灵般又来到了床边,看起来精神了不少,她对着我很迷人地一笑,盈盈一笑说道:“再睡会儿,我去弄吃的。”然后给了我一个带着在睡醒后未刷牙时通常带有的味道的吻。在这过程里,我一直没有张嘴说什么,但是我的确感觉到了饥饿,我近乎漠然地看着她窈窕的背影消失在门外,整个世界里仿佛就剩下了我一个人。

我没有再睡下去,我关上了门,打开了床头柜的抽屉,取出了一副手套,轻轻地带上,拿起了柜上的一只杯子,玻璃的,是那种经常用来喝法国葡萄酒的高脚玻璃杯。很仔细地抚去了上面的几粒灰尘,望着杯子发了好一会儿呆,然后慢慢地放好杯子,开始起身去开始一天的生活。

这就是我每天的开端。我每天的生活都是这样开始,都是从这样一只玻璃杯开始。这只玻璃杯并不是我的,杯子也很平常,然而我就是喜欢这只杯子。
每只杯子都有他们自己的故事。有的平淡无奇,有的惊心动魄。这些故事都深深地藏在一只杯子的心里。然而并不是每个人在喝水的时候,都能够看到杯子的心事。
我听人说,杯子的心事是什么东西都磨灭不了的,除非杯子碎了。我当初觉得很可笑,杯子实在太脆弱了,轻轻一下子,或许就动一动小手指头,杯子就会碎掉,要它来保存什么心事,岂不是大大的不妥。然而如今,我的心事仅仅保存在杯子里的时候,我就再也不觉得可笑了。

这支高脚玻璃杯是阿雅的,阿雅是我从前的一个女人,一个时常会神情恍惚的女人,她有一双明媚的眼睛,但是也时常黯淡,我不知道阿雅的眼睛是否时时另寻爱情托付的对象,不过,每次亲热,她都要我衔她眼皮,她说要我替她挡去一切难看的风景。可是,她却保留她先生和她先生情妇的合影。
就凭着相片,她要我替她先生和情妇的气质做出论评。依我看来,她先生的头脸颇为干净,应该是个聪明而且有学识的男人,而所谓的情妇好像是可爱单纯的女大学生,一笑起来就让人放心不少的好人家。我心想,我也想和这样的女人一起谈心。然而我拚命摇摇头,断然地说:“他们看来无法百年好合的。”本来,阿雅是在倒一家法国酒厂的葡萄酒,其意义是用来祝福我俩情欢意绵,一听我的腔调是要坏人好事的,阿雅便笑得前俯后仰极是欢悦。她的笑声似乎盘旋半空,而她手中的葡萄酒就这么洒在我的身上。我突然生出一种行将溺毙的恐慌,因而双手乱挥发颤,阿雅适时抓牢我的手,她反而轻声地问道:“你希望我们百年好合吗?”随即放开我的手,让我的手像落叶一般飘下。
我通常是不擅回答问题的。此刻,我好像忙着喝酒,仿佛酒虫,而葡萄酒是不会养真正的酒虫的。就让她的事随风而去吧!我一时兴起重重捺了一枚拇指印在高脚玻璃杯上,然后,我把杯子塞向阿雅的怀里,我说:“保留它吧,如果我们百年好合,这指纹就是证据喽!”阿雅马上搂着我脸,郑重亲了一下,才笑着说:“给我一点怜悯吧!”

我床头的杯子上,就有这样一个指纹。也只有到现在,我才知道为什么别人说杯子的心事是磨灭不了的。有的东西就像白纸一样,写上了字以后便再也没法还原。

那是我和阿雅在一起的一个夜晚,我还很清晰地记得,阿雅曾经是我的老师,她曾经出了一道自谓聪明的作文题--我的志愿。我同桌的王某某咬牙说道:“妈的,又要瞎编了。”而我什么都不想编。但是我怕说实话,于是我立即举手并高呼反对。连呼了三声,我反而觉得自己好像是在召唤标语的灵魂,脸倒先红了。于是我又鼓起勇气找辞解释。我手执钢笔在空中挥舞,扁扁嘴说:“我的志愿是秘密,不可轻易外泄。”
女老师背倚黑板沉思,仅一会儿,我眼前一亮,原来她笑着说:“放心,我会替你保守秘密的。”
我当时情愿相信女老师的一番诚意。但是她的长发让我心生疑惧,我总以为长发的人必然善变,虽然每一变都是诚心诚意,而且永不止息(这是我失眠深思的成果之一)。何况长发又遮住耳朵,不见耳朵,我就不知道她保密的决心如何。
所以,我很矛盾。既然老师相貌如此出色,我想引老师为知心,但我怕被她的美貌出卖了灵魂,在我看来秘密就是灵魂的化身。而我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志愿。

阿雅在印上我的指纹的杯子里倒上了葡萄酒,正专心埋首品尝,我也不便说些什么,突然阿雅的眼泪跌了出来。完了,我的背脊因此一阵酸麻乱痒,难道她知道了我的志愿?然而阿雅边拭泪边告诉我:“葡萄酒的香味容易让人心生堕落,可是,堕落是极苦的。”这是牢骚吗?为什么阿雅说得如此文绉绉的?我顿时觉得口渴味苦,猛地喝了一口冰水,越喝越怕。越喝越闷。不过,我还意会不出什么前因后果来,她又摸了我脸,然后要求我鼓掌以表庆贺。这主意虽然稍嫌古怪,我仍旧乐于照办,反正让她差遣不算什么,我起劲鼓了一阵子掌,掌声啪啪传了出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和阿雅之间的话题谈及到了爱情,这是我一直都极力避免的东西,她坚持说我已经爱上了她。可是我却觉得我其实并不怎么懂得爱情。我第一次到阿雅家里,第一句话就是:“噢,你家好大。”第二句话就是:“哦,你家好漂亮。”我不会小心翼翼处处留心不肯暴露自己的虚荣心,正如我不肯随便告诉别人我的志愿。
最初,她的好奇心驱使她和我的话题谈论我的志愿,被逼无赖,我只有告诉她一个假的,我对她说:“我的志愿就是仅仅做我自己的事情,什么人都不想理。”当时她什么话都没有说,就那样看着我,当时我就知道她已经知道这是个假的答案。但是从阿雅的眼神我也清楚,她不可能知道我真正的志愿了。因为她已经靠近了我,世事往往都是这样,一样东西越是靠近你,越是和你关系密切,你就越是不知道它的面目。不清这到底是我们的幸事还是悲哀,一样东西越是清晰,就越是丑陋。(在虚假的美丽和真实的丑陋里,你必须选择一样。无疑,这是一个笑话。唯一特别的,就是被这个笑话逗得发笑的,不是我们。)
其实,关于这个世界的丑陋,我没有任何意见,这个世界越丑陋,我身上的肮脏就越不那么刺眼,这是我的秘密,如果说出去,人们就会说是我让这个世界丑陋的,我承担不了。

后来所有的一切,都来自于当时阿雅的一句话:“原来是这么复杂的志愿,那么你现在自己想做的事是什么呢?”
人很难得真正地说几句自己的心里话,我当时深深吸了口气说道:“我喜欢你床上的毛毯。”后来我知道,那是她所最钟爱的波斯毛毯。她的床上铺了一大片(毯面图案是古代帝王出巡),相当适合人们俯卧趴伏。她仰身躺平其上的时候,经常让我心生错觉,以为她也是波斯毛毯的图案。这想像有些嘻笑的成分,而我会高声说:“谁把你也缝进毛毯之中?”
而她往往在这个时候什么都不会说,仰着头眼神无比空洞地望向天花板,这时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做了,我不愿意去了解别人,因为我知道我将要了解的其实只不过是一团又一团的痛苦,就像乱麻一样,缠得死死的,用刀都斩不开。不过我希望能够有人来了解我,可是我很失望,因为也没有人愿意来了解我,因此也就没有人能够时常来安慰我。毕竟我也很想快乐起来。
相比起来,我比较喜欢快乐一点的我,但不是强装的。

我很想知道我是怎样生活的,但是我却发现我根本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去知道,我的生活里面总是有这样多的东西。我越来越觉得我的脆弱,家里楼下看门人的脸色也会让我费上许久的思量。可是和阿雅在一起时,我们却都很尽兴,大概是因为我们都知道我们是孤单的吧,我们都想用对方来使自己放弃什么东西,再得到什么东西,可是我们似乎都不很清楚自己得到的是什么,放弃的是什么。毕竟在这个充斥了标准和规矩的时代,有什么是唯一的无可替代的?有什么是可以失去的?又有什么是可以失去而不能复得的呢?迷茫中我感到一点点不安,如果我们连失去都不能的话,那么我们拥有的到底是什么呢?在这个连失去都失去的时代,又有什么东西是值得我们去珍惜的呢?
我们尽量都不去想这些事情,我想这或许就叫做逃避吧。和我在一起时,阿雅曾经呼唤过一个名字,他先生的名字。当时,我却出奇得没有任何反应。

我很喜欢和我单独相处时的阿雅,有一次她对我说她也有这样的感觉,因为觉得很轻松,我不会伤害她。事实上我也不知道怎样才能伤害她,不知道是谁给我说过:“要爱才会受到伤害。”我对这句话很在意。我知道阿雅一点都不爱我,她和我在一起的原因不过是因为她也和我一样需要放弃和忘记。我们似乎注定了不停地迷醉,又不停地清醒。
我很喜欢阿雅伏在我怀里的情景,喜欢她轻轻的呼吸拂动一缕长发在我胸口的皮肤上轻轻划过的感觉。记得她曾经很恍惚地问我:“你爱我吗?”我很不愿意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是我却不能不回答,我曾经说过我只想做个简单的人,要这样便不能违心地骗人,便望着她答道:“不爱。”之所以望着她,那是因为我怕她跳起来勃然大怒,不管女人多现实,在一个男人的怀里的时候,总是希望听到一点甜言蜜语的。不过阿雅让我很放心,她也望了望我,同时甜甜的一笑,说道:“听到你说这话,我可差点爱上你呢。”
她说完,便和我一起哈哈大笑。长发在我胸前乱舞,我至今都记得是那样的好看。

对于我的志愿阿雅早已是毫不在意,她至少知道我的诚实动向,不必对我的生肖生辰八字打量猜疑而发呆许久。舍去多年的婚姻,她不在乎,有如弃衣一般自在,她说穿了破衣才让人蒙羞。我想或许是吧。

我尚未从葡萄酒布下的陷阱里爬起来,感觉有人拍我的肩,我仓皇抬头,哦!就是阿雅嘛!她沉声说:“你发了一会呆,见到什么吗?我已经把你印上的指纹擦干净了!”她高举玻璃杯来划过我的眼前,然后,得意地笑了。不知为何,我一时脾气激动,就抢过杯子,拚命按下指纹,我说我要不停地按指纹,她抢话说:“那我一辈子擦指纹。”我不管,仍喃喃自语,我想要说得神气活现,说得人尽皆失色。我了解阿雅的语气必然认真,但我不想理会也不作感动状!我只想印下我的指纹。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激动,或许激动的根本不是我,我记得我和她很狂热的互相吻着对方,仿佛世界末日就要到来一样。

收到阿雅的包裹的时候,我大概还没有睡醒,她的包裹里放着一只玻璃杯,我知道这一天终于来到。阿雅现在应该已经在越洋的飞机上了。
从此以后的很大一段时光,我都在做出一种努力,那就是忘掉她。我觉得我很残酷,可是我不在乎,我不愿意再记忆她。她不会再回到我的身边,我情愿忘记我和她的一切,因为我害怕记忆将会给我带来的不安和痛苦。我愿意让软弱来支配我。

为了不痛苦,我情愿放弃快乐。可是有的心事就像玻璃杯的一样,除非碎掉,要不根本无法忘记,我不能让我的心碎掉,所以我只能选择记忆。

那曾经无数次被我们印记又拂拭的玻璃杯,就这样静静地躺在我的眼前,深深地静静地隐藏着它的心事,仿佛不愿意让任何人知道。

- 作者: puhongyi 2004年10月4日, 星期一 13:4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老猪的血泪
哈哈,这个就纯粹是个逗MM开心的东西,但是里面发生的事情却是我亲身经历 55555555
老猪近来日子很不好过,大家都知道乖咪的性情向来刚烈,老猪也由此吃了不少苦
头。可是最惨的一次苦头莫过于前几天了。

此事说来,还要归结到xenogear兄贴的一封《世纪末爱语 》说起,乖咪一向是不
解风情之辈,老猪一直以来最大的愿望就是很想彻彻底底感动她一回,那日看了上面的
那封帖之后,精选出来了一句,原来是这样的:一个男的看着mm的眼睛说“你妈是个
贼”,等mm生气的时候又说道:“她偷来了天上最亮的星星放在了你的眼睛里”。
各位朋友说这是不是很感人?我也是这样想的,因为乖咪的眼睛不但大,而且非常
有神,线条也非常流畅,加上她那长长的睫毛和细挑的眉毛的掩映,真真说的上是眼波
流动,顾盼生辉,她也很为此自负,所以我想即使不能感动她,也一定能让她很高兴,
实在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于是,我就找了一个机会,在幽暗的灯光下,隐约的音乐里,含情脉脉地望着她的
眼睛,过了不一会儿,她被看得心头发毛,喝道:“看什么看?贼西西的,在打什么坏
主意。”我心头一喜,机会来了!马上故作深沉,用一种我觉得充满磁力的低沉声音缓
缓说道:“你妈是个贼。”然后等待她脸色稍变时便打算说出那我觉得极具威力的下半
截,然后等待她的一声“你好坏”后的投怀送抱。这情形已经在我的心里不知道导演过
好几次了,我连从什么角度出手,身上每一条肌肉该如何用力才会让她觉得最舒服都盘
算得一清二楚。
她的脸色果然变了,说时迟那时快,我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便看到一只雪白白
的玉掌向我脸上挥来,在那我和她共同制造的“啪”的一声巨响后,我听到一声“你妈
才是贼!”。
我被打蒙了,过了良久才吐出一口带着几颗牙齿的血水,说出了那感人至深的——
下半段。

- 作者: puhongyi 2004年10月4日, 星期一 11:5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老猪MM二三事

这个是很久以前,大概是1998年的样子把,处于和猫咪的热恋中(当然现在也是热恋 ^_^)当时写来讨好她的。事实证明,这个目的达到了~~~~


前两天,老猪在生活组里发了一个帖子《老猪家书》,讲的是老猪在出差的时候给老猪
的MM所写的一些信,有人发信给我,想知道我MM的情况,我不知道他的动机是什么,是
否想挖老猪的墙角,不过老猪确实很想给大家讲一讲我的MM。其实要描述好一个人是很
难的,特别是这种我注定会加上感情色彩的人,所以老猪就在这里隐去真实地名和人
名,给大家讲讲她的二三趣事,让大家自己去看吧。
如果大家不嫌肉麻的话,我就用乖咪来代表她的名字,这是我对她的爱称。
先从我和她认识的时候说起吧,那是在冬天,她是一个小巧玲珑的女人,又很怕冷,衣
服穿得很多,以至于我第一眼看到她时心中想的是:“这个棉花包是从什么地方滚出来
的。”而她的想法更奇特,他想的是:“哇!这个男人好成熟稳重,也不知道结过几次
婚了!”(这是她的原话)关于这点,老猪想解释一下,老猪的长相少年老成,加上当
时老猪正落魄,胡子估计也有很就没有剃了。但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就抱着这
种第一印象,稀里糊涂走到一起了。
我们走到一起给一个人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这个人就是她的哥哥,她的哥哥经常和她在
家里互相推托让对方洗碗或者做饭,其激烈程度当老猪第一次见到时,是这样考虑的:
“等会儿动起手来,我是肯定要帮乖咪的,但是这毕竟是她亲哥,我要动刀把他砍成什
么形状,乖咪才不会怪我。”不过他们是不动手的,但是他们过了20多年的招,有什么
花招他们彼此都心知肚明,我看大家也都没有什么新花招了,这个时候她哥异军突起,
有一天愤然说道:“乖咪!你看看你这么懒,又不会做事,也幸亏那个XXX(我的名字)
是个白痴,才会看上你,要不然你怎么嫁得出去!”我后来一听,不由为之气绝,长叹
道:“一石二鸟,舌能杀人,莫过如此。”
我的乖咪是个很有生活情趣的女人,她很喜欢小动物,真的,先后养过鸽子,猫,狗,
乌龟,金鱼,兔子等等很多东西,可惜现在我就只看见她家的一只猫了,我知道兔子和
狗是送人了,但是鸽子的下落我却一直不大清楚,直到后来听她说她很喜欢吃清蒸乳
鸽,我才好像若有所悟。而金鱼,是在一个一平方米左右的鱼缸里神秘失踪的,失踪的
当天下午,她看见她家的猫若无其事地从床下走出来,神情里就是那种我什么都不知道
的味道,如果不是嘴上挂着一片鱼鳞,恐怕这事到现在都是一桩悬案。至于乌龟的下
场,我心里是印象很深刻的,时时引以为戒,乖咪有一天很好奇,跑去想摸摸乌龟的牙
齿(因为她听说乌龟会咬人),哪里知道乌龟果然就咬了她,让她的手指还肿了好几
天,后来,她便拿了块肥皂放到乌龟的嘴前面,说道:“你要咬人,来,来咬啊!”哪
里知道乌龟可能以为是肥肉,毫不犹豫就吃掉了,过不了好一会儿,乌龟就满嘴吐泡
泡,再过不了一会儿,乖咪的大仇就得报了。这件事给我的印象是如此之深,以至于每
次我惹她生气的时候,都要首先留意她身边的肥皂、香皂、洗衣粉之类的东西,因为我
想我这条小命肯定没有乌龟的硬。
我的乖咪很娇贵,从她坐车就看得出来,通常人是坐汽车才会晕车,可她晕车的范围是
基本上所有的汽车、全部的火车、全部的飞机、以及全部的船,我想其它的女人要房子
要车,我这个乖咪至少是不会要车的了,因为再高级的轿车,她都通晕,但是有一天,
我在大谈我的购车计划,正谈到什么时候去买辆法拉利来开开,乖咪说话了:“我要晕
车”我故作遗憾状:“唉,是啊,要不然我真要给你买几辆来开着玩。”哪里知道她说
:“我们可不可以去买一辆通道大巴呢?”我倒!原来,她唯一不晕的车,就是那种象
火车一样有两节的大巴士。所以,大家以后如果看到有一对俊男美女开着大巴士在街上
兜风的话,千万莫笑,那就是我俩。
好了,今天就写到这里,等会儿给她审查了过后,修改了就发给大家。我这里还有
好多关于她的事情,如果大家喜欢的话,我就再写给大家。

看到大家喜欢我MM的故事,老猪心里真的很高兴,原来大家都和老猪一样很喜欢
她。她确实挺可爱,不是吗?我在写她的故事时是尽量用平淡的语气来叙述的,因为我
知道,再平淡的故事用优美的文字一修饰,也会引人入胜的。在这里,老猪就再写一点
关于她的故事,博众君一笑。
如果大家还是不觉得肉麻的话,我还是用我对她的爱称“乖咪”来称呼她。
乖咪也在上网,是我教她的,她上网给我带来了很多方便,比如可以每天送一个大
大的玫瑰情人卡给她望梅止渴,而不必花大把的银子孝敬花店老板娘(刚认识她那阵
子,她家附近的那家花店都把我认熟了,连赊账都一点问题没有),可是到后来我还是
后悔了,原来的老猪是很多网站上的出名浪子,可是她一来,我就只有规规矩矩做人
了,后来,老猪忍受不了了,就开始在网上到处逃窜,可是说来也真的奇怪,或许是女
人的直觉吧,无论我到什么地方,她在一个星期之内铁定找得到我,找到也还罢了,她
通常是不露声色,以一个化名来收集我的证据,收集够后再突然现身,我再狡猾也逃不
过铁证如山啊,后来蒙老天保佑,老猪找到了万千!她大概是不会用新闻组,一直就没
有来了(相信很多看着老猪来万千的老网友都还记得老猪当时的落魄样子),不过老猪
发现了一个不知道是该痛苦还是该欣慰的现实,那就是:老猪现在已经变得很老实了,
大家说是吧。
反正给大家一个忠告,有女朋友,千万不要让她上网,她上网那天,就是你的噩梦
开始的日子。这是经验之谈,老猪就是做过很多噩梦的人。她会冒充一个女子跟你套
磁,把你迷得魂飞魄散,忘了姓什么的时候,露出她的本来面目,骂你负心薄悻,把你
再吓得魂飞魄散,忘了姓什么。这个时候,她再要做什么事情,当然我就只有有求必应
了(比如想了很久的那件水貂皮大衣),在此老猪冒死指出,前车之鉴,各位兄弟千万
当心了,毕竟水貂是保护动物,而我们的钱包更是重点保护对象啊。
我的乖咪在网上很吃得开,我想是因为她很有语言天分,而且很聪明,但是唯一让
人稍稍遗憾的就是她有时像韦小宝一样乱说成语,最经常的就是把“狗血淋头”说成
“狗头淋血”,我曾经纠正过她好多次,但是她都不听,后来有一天她可能烦了,说道
:“这个词是骂人的是不是?”我迟疑了一下答道:“可以这么说。”她又说道:“对
啊,我觉得光淋血不解恨,还要顺便骂他是狗头,怎么样?”我一时无言,后来再也没
有纠正过她,再后来发现我自己也经常说“狗头淋血”了。
虽然乖咪骂人很有天分,但是在众多的女人类型里,她还是属于典型的那种住家女
人的,虽然煮饭通常夹生,做菜从不放盐,但是她的品德是非常好的,至少不抽烟不喝
酒,而且我敢保证背着我也确实是这样,老猪是从下面的这样一件事考证出来的:有一
天,我俩和几个朋友到一个地方去喝酒,我们来了一瓶XO,大家便在一起把酒言欢,我
的乖咪注意到我们在喝干酒,很关心我们,便说道:“空腹喝酒对身体不好,要不要我
去给你们称两斤卤肉来下酒?”结果,她这一句话害得我们的XO浪费了好多。而且有好
多朋友那段时间一见我面就问我“要不要且二两卤肉来下XO?”(一直到我的另外一个
朋友在酒廊里要小姐煮二两牛肉面为止)。
不知道这一篇大家喜不喜欢,如果大家喜欢的话,我再写给大家,我最怕的是我是
局中人,有很多事情可能我看是趣味无穷,而大家看着却索然无味,这可就糟糕了。

自顾自高兴,一个人唧唧歪歪给大家说了这么多我MM的事,承蒙大家给老猪捧场,
关心我和我的MM,老猪心里很是高兴,可是自己也觉得一篇不如一篇,老猪很是惭愧,这篇写了也就不打算再写了,辱了大家的视听事小,老猪怕的是言多必失,乖咪在网上眼线众多,风声传到她的耳朵里,老猪就大事不妙了,凡事适可而止,老猪是很清楚的。
一提到我的乖咪,老猪就一阵暖意,老猪的乖咪是一个很有爱心的小女人,前面我
说过,乖咪养了一只猫,她对这只猫关怀备至,每天回家第一件事是抱猫,而每晚又是
非猫共寝不睡,因此虽然这是只母猫,但是老猪和这只猫之间的关系老猪还是一直认为
是情敌,然而情敌归情敌,这只猫的很多地位我还是不愿意取代,比如说她是乖咪的暖
手炉,常常在冬天把一双冰手伸到浓厚的猫毛里面去取暖,不过还有很多事情是老猪梦
寐以求取代那只猫的,前面已经说过,就不再写出来了。
大家都知道,猫在一年的一段时间内要经常叫唤,可是乖咪家的猫却很奇怪,一年
四季叫个不停,却又不肯走出家门去自由恋爱,乖咪很是为此烦心,终于有一天乖咪对
我说:“XXX,你看她多难受,我,我想请你帮她个忙”也是老猪思想太肮脏加上乖咪
常常会有些鬼斧神工的奇思妙想,不禁猪容失色,急忙摆手道:“不行不行,我是人,
它是猫,那怎么行!”乖咪狠狠地横了我一眼说道:“我是叫你给她找一个男朋友!”
老猪不禁面红过耳,大呼惭愧,不由得加倍卖力地为她家猫咪的终身大事而奔走,可是
后来的结果却大出老猪的意料,她家的猫眼光其高无比,先后打走了3只公猫,老猪看
那些猫还是一个个威武雄壮,都不比老猪差,可是她的猫一见就弓起背不让别人接近,
甚至还抓破了其中一只的脸。看来当老处女是它自己的选择了。
说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回过头再讲讲我和乖咪之间的事吧,毕竟这是最后一篇
了,不妨说说我们的相识,我们相识时各自心里的想法以前已经说了,其实严格算
来,我们应该算是一见钟情的,因为我们俩虽然刚见面时的想法都比较诡异,但是毕竟都在彼此心里都有了很深刻的印象,那时我们公司在他们单位做了一套系统,我在给她们开培训班,是这个时候见的面的,但是大家在万千和老猪接触了这么久,都知道老猪是个脸皮很薄的老实人,即使天天见面,心里想得发狂,这些事老猪也是羞于启齿的,就这样拖到了最后一天,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老猪是不是很没用?),我在慢慢收拾东西,她也在慢慢收拾东西,终于只剩我们俩了,我本来想走过去问她名字,可是一到面前,我便说不出话来,变成了一句:“走吧,下课了。”就这样一声不吭地来到了电梯里,电梯你虽然也只有我俩人,但是我的心还是已经凉了半截,难道真的就这样下课了?
我好不甘心,然而我又确实说不出口,眼看电梯就要到底了,我掏出一张名片,装着不经意掉在了地上,心里想:听天由命吧,至少她能知道我的电话。(后来我分析,这其实只是为了安慰我自己。)然后没等到一楼就逃出了电梯。
第二天,我的电话响了,拿起听筒,是她的声音,但是我已经不记得我当时的手发
抖了没有,电话那边是她娇怯怯的声音:“喂,是XXX吗?你的名片昨天掉在电梯里
了,我,我想把它还给你。”
得MM如乖咪,何其快哉!老猪夫复何求!

- 作者: puhongyi 2004年10月4日, 星期一 11:56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